近日,在蒲城法院执行法官的调解下,两起争执了7年之久的借款纠纷案终于落下了帷幕。两位申请执行人脸上终现久违的笑容,长达7年的拉锯战完满划上了句号。
2010年3月,朱某以所经营的焰火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为由,经张某、魏某担保,从宁某处借款130000元,从韦某处借款300000元。借款到期后,经宁某、韦某催要,焰火公司仅归还宁某70000元、韦某40000元,其余未予偿还。宁某、韦某遂起诉,蒲城法院依法判决焰火公司偿还宁某60000元、韦某260000元,张某、魏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焰火公司等各方并没有按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宁某、韦某遂于2012年5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两案在执行伊始,经过执行干警依法扣划被执行人焰火公司银行存款105400元、扣划张某银行存款24600元支付给韦某,被执行人张某向宁某支付21500元之后,被执行人焰火公司、张某、魏某便以拖、赖等方式逃避执行。虽经执行法官多方调查,但没能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在与申请执行人宁某、韦某沟通后,法院依法裁定两案中止执行。
2019年4月25日,申请执行人宁某、韦某向执行法官提供了被执行人张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得知消息,执行法官立刻对这一财产线索展开调查核实,发现被执行人的帐户有一定存款。执行法官及时将存款冻结,有效控制财产。为了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执行法官又打电话将被执行人张某、魏某,申请执行人宁某、韦某都约到了法院。
在法院谈话室,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其思想工作,并严正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张某、魏某分别向韦某履行案款103400元和40000元,剩余案款魏某与韦某达成了还款计划;张某还向宁某履行案款45000元,且宁某表示放弃剩余案款的申请。至此,7年的借贷纠纷,在执行法官李晓刚和同事们的努力下成功执行和解结案。
执行法官们办完手续离开谈话室时,已是晚上23:00,几个人走在被路灯点亮的街道上,夜幕下的背影显得孤单和疲惫,但大家的脸上却都带着欣慰笑容,这笑容不仅仅是因为又有案件得以案结事了,更多的是兑现了对人民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