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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人民法院2019 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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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6-13 14:06:07 打印 字号: | |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法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

2、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申诉、申请再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3、依法按照督促程序办理支付令案件;

4、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委托执行的案件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5、调查研究审判中适用法律、执行政策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胡办法、意见的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参与地方综合治理工作;

6、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2019 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坚定政治理念,把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各项耍求落到实处。领导抓,抓领导,严在日常。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加强政治教育和监督检查。

三、严格政治生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

四、狠抓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聚焦执法办案主业不放松,大力提升审判质效。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纳入本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 1 个,包括: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 2018 年底,本部门总编制数 101 名,其中:行政编制 87 名,事业编制14 名;目前实有人员 101 人,其中:行政人员 87 人,事业人员 14 人。离退休人员 50 人。

五、部门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27 辆,单价 20 万元以上的设备 0 台(套)。2019 年部门综合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价 20 万元以上的设备 0台。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 年,本部门未编制专项资金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专项业务费绩效目标,已公开空表。

七、2019 年部门综合预算编制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 年,本部门预算收入 1945.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945.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386 万元,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 544.77 万元,主要原因是收案数量增加及人员增资等。

2019 年,本部门预算支出 1945.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1945.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 0 万元,上级补助支出 386 万元,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 544.77 万元,主要原因是收案数量增加及人员增资等。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 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559.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9.3 万元,较上年增加 158.77 万元,主要原因是收案数量增加及人员增资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较上年增加 0 万元。2019 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 1559.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59.3 万元,较上年增加 158.77 万元,主要原因是收案数量增加及人员增资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0 万元,较上年增加 0 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2019 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1559.3 万元,较上年增加 158.77万元,主要原因是收案数量增加及人员增资等。

2. 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 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559.3 万元,其中:(1)行政运行(2040501)1412.07 万元,较上年增加 113.36 万元,原因是人员增资。

(2)其他法院支出(2040599)0 万元,较上年减少 21.56 万元,原因是上年度更换服装,今年不再更换。

(3)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147.23 万元,较上年增加 147.23 万元,原因是上年由养老经办中心统一管理,今年自行上交。

3.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本部门 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559.3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1)1330.52 万元,较上年增加 191.23 万元,原因是人员增资;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28.78 万元,较上年减少 68.28 万元,原因是车补累计在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0 万元,较上年增加 0 万元;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本部门 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559.3 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330.52 万元,较上年增加 191.23 万元,原因是人员增资;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28.78 万元,较上年增加 68.28 万元,原因是案件大幅增加;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116 万元,较上年减少 35 万元,原因是缩减采购经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 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9 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预算收支情况。

(六)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 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23.78 万元,较上年减少 8.82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公车改革制度及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 万元,较上年增加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较上年增加 0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2.78 万元,较上年减少 0.52 万元,原因是认真落实公车改革制度及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 1 万元,较上年减少 8.3 万元,原因是勤俭节约,减小接待规模。2019 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支出 1 万元,较上年增加 0 万元;2019 年,本部门培训费预算 4 万元,较上年增加 4 万元,原因是专业知识培训增多。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 154.5 万元,较上年减少 6 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主要包括:办公费经费 15.26 万元;印刷经费 6.4 万元;水费 11 万元;电费 27.78 万元、邮电费 4.62 万元、取暖费 15 万元、物业费 5万元、差旅费 12.5 万元、维修(护)费 21.16 万元、会议费 1 万元、培训费 4万元、公务接待费 1 万元、被装购置费 2 万元、工会经费 5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2.78 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计 11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 116万元;政府购买服务类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 0 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工资福利支出:指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2019 年蒲城县人民法院部门综合预算报表
责任编辑:李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