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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法院对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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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红影  发布时间:2019-08-16 15:27:20 打印 字号: | |

2019年816日上午,蒲城法院对牛红战、周德成、刘文辉等9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同案其余6名被告人犯强迫交易罪、窝藏罪依法进行了公开宣判。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蒲城法院审理的首起涉黑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牛红战自担任蒲城县孙镇龙寨村党支部副书记以来,利用其担任原下寨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拉拢、培养形成的势力群体,继续把持原下寨村村级事务,为谋取非法利益,安排指示与其关系密切的被告人周德成、刘文辉等人,煽动、组织本村不明真相的群众,以制造群体性堵门事件向政府、企业施压,满足其不合理要求。为谋取更大利益,牛红战、周德成等人于20167月成立下寨劳务公司,并以此为依托,先后频繁有组织地对区域内承包工程项目的王某、杨某等7人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共组织实施14起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聚敛钱财,获取经济利益。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给众多受害人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在蒲城县煤化工业园区,尤其是在原下寨村区域范围的工程建设领域,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和营商环境,影响极其恶劣。

     蒲城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牛红战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其余8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八年六个月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名同案非涉黑被告人以强迫交易罪、窝藏罪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判处相应罚金,部分被告人被宣告缓刑。

     蒲城县60余名村组干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被告人家属共计100余人参加了公开宣判。


 

 

 
责任编辑:李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