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开庭公告
陕 西 省 蒲 城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9-08-19 16:49:18 打印 字号: | |

周学琴:

本院受理原告樊百荣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外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陕0526民初1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樊百荣撤回起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城关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一九年八月十九日


 

 
责任编辑:李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