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春田:
本院受理原告许孝弟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陕0526民初21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一、由被告权春田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清偿原告许孝弟欠款20000元。二、驳回原告许孝弟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兴镇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权春田:
本院受理原告许孝弟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陕0526民初21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一、由被告权春田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清偿原告许孝弟欠款20000元。二、驳回原告许孝弟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兴镇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