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东刚、全英妮:
本院受理原告郝彩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原告郝彩玲申请撤诉,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向你们送达(2019)陕0526民初25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主文:准予原告郝彩玲撤回起诉。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