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娜娟:
本院受理原告王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陕0526民初22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由被告赵娜娟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清偿原告王军欠款6722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兴镇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六日
赵娜娟:
本院受理原告王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陕0526民初22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由被告赵娜娟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清偿原告王军欠款6722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兴镇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