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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 西 省 蒲 城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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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10-25 17:27:56 打印 字号: | |

江苏省泰兴市黄桥镇陈桥村印建成:

  本院受理原告徐正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告当事人权利义务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徐正蒲诉请:1、请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清偿原告借款20000元。2、依法判令被告因久拖不还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2000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不答辩,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0年1月16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李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