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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倍”的爱
——“绵绵”的监护权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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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珊珊  发布时间:2019-11-20 11:24:01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一起监护权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柴云将一面书写着“铁肩担道义 柔情解千结锦旗送到蒲城法院家事审判庭李妙娟庭长手中,对李庭长尽心尽责耐心调解表示感谢。俗话说:“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一面鲜红的锦旗,是群众对法官办案效果的最好肯定。

原告柴云与被告荆娅之弟荆风原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13年5月登记结婚,2015年12月20日生一女荆绵绵。因夫妻感情不和,原告与被告之弟荆风于2017年4月在法院调解离婚,调解书中约定女儿绵绵由父亲荆风抚养。离婚后孩子绵绵一直随其父荆风生活。2019年5月,荆风因病去世,绵绵由其姑姑即被告荆娅抚养,后原、被告就孩子的抚养问题发生纠纷,原告柴云作为母亲起诉要求被告将绵绵交给自己由其直接抚养,以维护其作为亲生母亲对绵绵的监护权。

承办案件的李妙娟法官经过详细阅卷,认真分析、梳理案情,认为涉及孩子的监护和抚养问题,必须尽快与双方当事人见面详谈才能找到解决矛盾的关键和切入点。在多次面对面的沟通交流中,终于了解到了双方内心的真实想法。“妈妈”柴云认为虽然离婚时约定绵绵由父亲抚养,但现在孩子的父亲已经去世,作为孩子的母亲理所应当负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而且姑姑现在除抚养绵绵外,还另外照顾着三个孩子,对于照顾绵绵来说不管从精力上还是经济上都力不从心……但孩子的姑姑荆娅却不同意柴云的说法,“姑姑”觉得“妈妈”一直以来都不太管孩子也不来探望孩子,担心“妈妈”柴云不能尽心尽力抚养孩子,而且弟弟荆风临终遗言明确将孩子交托给自己抚养,自己对弟弟也有一份承诺,所以仍想继续抚养孩子。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李法官从情理、法律、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进行了释明,秉承着“柔情司法”的家事审判理念,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背对背调解,调解过程中“姑姑”荆娅的意见多有反复,法官随即安排开庭,并在庭后又再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姑姑”荆娅自愿将绵绵交给“妈妈”柴云抚养,这场监护权纠纷终于顺利落下帷幕,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小女孩绵绵也终于回到了妈妈的怀抱。

法官有话说:现实生活是立体而非平面的,这场监护权之争中没有是非对错,没有善恶之分,也没有电视剧中的正反派。“妈妈”和“姑姑”都是站在自己的角度、基于自己的立场却都是为孩子能健康成长这样一个共同的目标而坚持,虽然这种坚持带来分歧和争执,但爱与温情却从未因此削减。

(文中所涉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李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