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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走进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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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12-19 10:51:06 打印 字号: | |

 本报北京12月13日电 (记者  李  阳)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今天走进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以“走向法治——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几个问题”为题,与该校400余名师生交流互动。

    “习近平总书记说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这句话怎么理解?我们应该选择一条什么样的法治道路?有效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在哪些方面着力?”孙谦用3个问题开启了讲座。

    孙谦指出,法治是治理国家和社会的理论、观念、原则和方法,是现代社会治理国家的价值观和方法论;是以民主为前提和基础,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制约公权为关键的社会治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衡量一个国家是不是法治国家,要看治理国家的价值观、理念、行为方式和状态。

    孙谦在系统回顾中国法治发展历史后强调,法治之路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由之路,必须崇尚法治,必须有良好的法治和立法,必须将权力关到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法治道路是通向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依法治国的成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功的重要标志;中国的法治道路必然是也只能是中国特色的。当今中国的法治就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党的领导下,通过依法治国推动实现崇尚法治、约束公权、保障人民权利。

    如何有效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孙谦认为,首先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同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要不断完善立法、科学立法、精准立法,持续提高立法质量;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制约体系,有效推进政府依法行政;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保障宪法法律的实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律素养,让人民群众的监督成为有力推动法治进步的助推器。

    讲座的最后,孙谦勉励参加讲座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学生:“青年人像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中国未来法治的希望都寄托在你们身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果应该在哪些维度上进行评价?”“如何理解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如何在维护法治、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方面发挥作用?”“如何处理好‘天理’‘国法’和‘人情’之间的关系?”在互动环节,孙谦对同学们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此次是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走进高校第7场。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有关负责人出席。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李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