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四月,新冠疫情的影响仍容不得审判工作有一丝松懈,然而疫情阻断不了审判工作,蒲城法院充分利用“陕西法院微庭审”审理案件,便携审理了一起当事人身处异国的离婚案件。
该院罕井人民法庭审理的原告张美与被告刘亮离婚纠纷案件,办案法官了解到被告刘亮现远在南亚某国打工,受疫情阻断和路程遥远影响,无法及时回来开庭,遂使用微信与刘亮联系,征询刘亮同意使用“陕西法院微庭审”开庭后,既要打工又要照顾孩子的原告张美也欣然同意在线开庭。
开庭当日,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早早调试好手机整装待命,到了预定的开庭时间,审判人员、书记员及当事人准时进入案件空间准备开庭,随着审判长手中法槌的敲响,庭审正式开始!在随后的一个小时的庭审中,当事人陈述了诉辩意见、进行了举证质证、发表了辩论意见,合议庭并组织了调解,整个庭审流畅顺利,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庭后,双方当事人分别主动给法官打来电话,张美表示原以为刘亮远在国外打工审理期限可能会很长,没想到法庭利用“陕西法院微庭审”在线开庭,方便了群众诉讼,提高了办案效率;刘亮表示自己远在国外,路途遥远,又受疫情阻断,如要回国开庭肯定要花费一笔很大的花费,现在法庭用在线开庭方便了群众诉讼,减少了涉诉群众诉累,极大地减轻了诉讼负担。
法官感悟: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民法院在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时,应当积极主动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为涉诉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本案在开庭之前,法官也曾有诸多顾虑:当事人是否同意、网速是否能满足开庭、能否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等。但等开完庭后,实践已经打消一切疑虑,办案法官充分认识到了“智慧审判”在现代审判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进而坚定信心要充分利用好现代科学技术,以期切实方便群众诉讼,减少群众诉讼负担,不断提高审判质效!
(编者注:文中涉及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