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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工作的三重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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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 勇 洪泉寿  发布时间:2020-07-13 15:31:54 打印 字号: | |

 执行工作作为连接当事人的纽带,是执行法官主持正义的场域;作为接续理论空间的桥梁,是执行法官书写人生出彩的画卷。正如人生境界,执行工作也有三重境界。

 “法官就是法律由精神王国进入现实王国控制社会生活关系的大门。法律借助于法官而降临尘世。”某种层面上,案件执结过程给法官带来的,除却执行阅历的丰富和社会纷争的化解,更为关键的还是法律素养的凝练和提升。实现司法人生价值,达至“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四不朽”的境界,或许并非所有执行法官均能够成就的,但执行工作所带来的社会和谐稳定,却是每一个执行法官可以轻易达至的。正如人生境界,执行工作也有三境。

 有我之境,是把执行工作作为事业的践行地。执行法官及时有效实现合法权益人的利益,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融合情理法。面对申请执行人的遭际、挫折,设身处地、身临其境为其着想是一种正义,不偏不倚、铁面无私了断纷争也是一种正义。前者的精神是柔和的,但后者未必是枉顾情理的冷血。通过流连忘返于事实与法律之间,在法律事实中找寻真相,从双方的争议中切入焦点,未尝不是以调促解、站在问题之外审视纷争的大智慧。不仅如此,通过执行阶段化解社会戾气、营造祥和和睦氛围,能让人们少些“树树皆秋色,山山唯落晖”的焦虑烦躁,多一些“开心见诚,无所隐伏”的恬静和美,反而有助于社会和谐、邻里和睦、家庭和善。

 无我之境,是把执行工作作为诗意的洋溢所。有人说,办理每一个执行案件,就是一次精神的洗礼,就是一次价值的升华。确实,办案和思索是每一个执行法官都不会虚度的光阴。它能让执行法官放缓原本紧凑匆忙的节奏,走出机械烦躁的工作和消除孤独沉闷的心情,在醉意于执行案件中的风景里,找到一个安放梦想的诗和远方。如在婚姻家庭纷争中,修复间隙、恢复谐和,兄友弟恭、敬养高堂的过程,便能感受到身心沐浴,精神温润。在这个意义上,执行工作就绝非仅仅是一种为稻粱谋的场域,更是一种人性回归、灵魂共鸣的诗意生活方式。

 忘我之境,是把执行工作作为理论的涵养源。学识有感性认知和理性认知之分。感性认知是对外部事物的“见闻之知”,而理性认知是深层的内在的本质的“德性之识”。理论来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执行工作的益处,不单单在于使理论从书本中来到实践中去,提升法理素养,更在于熏陶气质、涵养心灵、重塑自我,提升德性之识。每执一案,都会被那些盘根错节的法律关系和追根究底的理论探知点燃激情,“迫切于对怎样使大量立法和司法解释有效而进行认真的科学研究”,从而使当事人“明确无误地、毫不犹豫地看到是在主持正义”。而含英咀华,浸润案件,精神面貌也会因“腹有诗书气自华”。

 执行工作作为连接当事人的纽带,是执行法官主持正义的场域;作为接续理论空间的桥梁,是执行法官书写人生出彩的画卷。为民司法,聆听人性的钟鸣,啜饮法理的甘露,每一个执行法官均能演绎出一个本真的自我。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李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