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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村落保护要留住“精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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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8-04 15:47:17 打印 字号: | |

 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古村落保护如何避免“千村一面”,如何留住“形”、守住“魂”、吸引“人”?

 古村落保护利用,与乡村振兴的总要求是保持一致的,需要把两者有机融合起来,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不能一味搞拆建、给城镇建设让位,也不能不加选择地进行封闭式保护。

 每一座古村落的建筑、文化、经济、社会、观念等各有差异,不但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智力、财力等资源,还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不但要注重对建筑等有形资源的修缮保护,也要重视民俗、文化、艺术等无形资源的延续与传承。“文化空心化”是古村落保护面临的一大难题,现代文化、商业氛围、人才流失等多重因素叠加,正在侵蚀古村落原有的特质文化,一些古村落正在失去宝贵的文化灵魂。

 保护古村落,既要保护外在的“筋骨肉”,更得守住内在的“精气神”,要把握好保护和发展的平衡尺度,不能为了发展而让商业氛围冲刷乡村的恬淡气息,要牢牢守住历史文化这个根与魂,让传统文化在古村落保护中绽放出璀璨的光芒,深入挖掘民族文化、非遗文化、红色文化等古村落特质文化的价值,形成完整的古村落保护的文化生态循环体系,让传统文化与时代精神共鸣,在现代文明中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胡  蔚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