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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心中有杆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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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泽军  发布时间:2020-08-04 18:00:45 打印 字号: | |

 我的同事、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法官邝荣,在审理一起民事案件中,做了一件在她看起来十分平常的事,却受到当事人及其家属的高度赞扬,他逢人便夸:邝法官是个好法官,法院里一定还有许多像邝法官这样的好法官!

 邝荣承办的是一起申请宣告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拟被宣告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一位患有精神疾病的老年妇女。为了确保案件审判质量,主审法官需要与被申请人见面。如果邝荣通知申请人,让被申请人到庭,无可厚非。但邝荣考虑到被申请人的身体状况,认为她到法院来一趟非常不便,于是与书记员顶着炎炎烈日,亲赴几十公里外的敬老院,会见了被申请人。

 申请人为此十分感激,感慨:“自从法院受理了我的申请之后,自己就一直在暗暗担心,法官会不会让我患病的老伴到法院来一趟?老伴有病,尤其在疫情下,离开敬老院需要严格审批,报批手续麻烦不说,还要动用救护车辆,同时要有医护人员陪同,我还得请几位亲友一起帮忙……显然,这对我一个花甲之人是一件非常吃力的事情。让我意想不到的是,邝荣法官和书记员在大暑天,主动去了敬老院,化解了我和家人一桩心头大事。”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心民意大于天。邝荣站在群众的角度,深切体味老百姓的酸甜苦辣,把爱心融入司法,在办理每一个具体案件中,设身处地体会当事人的内心感受,千方百计为当事人解决问题、处理难题。当事人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对法官的一言一行,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实践表明,法官只要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守望社会和谐,将爱心常态化,就一定能够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与拥护。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