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住房租赁的行政法规,此番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亮点纷呈,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对各方利益主体的权利义务予以了法定化。
为了提高住房租赁立法质量,9月7日,住建部发布关于《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不仅涉及备受关注的“租金贷”与“甲醛房”问题,对于长租公寓“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经营风险亦作出相关规定。
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住房租赁的行政法规,此番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亮点纷呈,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对各方利益主体的权利义务予以了法定化。不论是对租赁范围、单间租住人数和人均租住面积的界定,还是对押金、租金和佣金的收取与监管,以及他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加工、传输等,都作出了细化规定,改变了长期以来实践中各方利益主体权利义务不明晰的被动局面,有助于把各方主体的利益博弈规范在法治轨道上。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还对备受关注的“租金贷”与“甲醛房”问题,以及长租公寓“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经营风险作出了相关规定,这不仅有助于遏制住房租赁行业“野蛮生长”的种种乱象,更有助于从源头上让住房租赁根植于良好的法治环境中,有效促进住房租赁市场行稳致远地健康发展。
此番《征求意见稿》除对相关违法行为设置了警告、限期改正等行政责任外,还分别把个人和单位的罚款金额提高至5万元和50万元,并配套规定了没收违法所得、依法承担赔偿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律责任。如此大幅提高违法成本,等于全方位地为住房租赁中的不法行为套牢了法治“紧箍咒”,必将有助于荡涤住房租赁市场中的污泥浊水,确保整个住房租赁市场环境的风清气正。
总之,《征求意见稿》通篇体现了提高立法质量的法治意图,为营造公平公正住房租赁市场环境量身定制了最严密的法网,切中了当前住房租赁市场“野蛮生长”的痛点,不失为全面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上善之策,对营造公平公正而又有序的住房租赁市场环境有着深远意义。若能获得通过,我国住房租赁市场环境的法治化必将有着更加可期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