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宁夏高院35项措施护航先行区建设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0-10-22 11:02:27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  (记者  赵  霞)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专题发布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咸辉就《意见》作出批示指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委全委会部署,出台服务保障先行区建设的具体意见,体现了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担当,要更好地服务中心大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作出应有贡献。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韵声批示认为,出台《意见》意义重大,充分体现了高院党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政治担当和行动自觉。

 今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并发表重要讲话。宁夏高院紧扣自治区党委确定的生态环境修复、发展方式转变、黄河文化发展等39项重点任务,广泛深入调研,邀请自治区发改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10多家厅局负责人座谈征求意见,研究出台《意见》,并于10月10日印发全区法院贯彻执行。

 《意见》围绕强化政治责任、强化司法保护、精准施策聚力、深化改革创新、加强交流合作五个方面提出35项工作举措和具体要求,要求全区各级人民法院充分认识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重大意义,找准服务保障的结合点、切入点,争做服务保障先行区建设的“排头兵”和先行者。 

 明确坚持最严保护、预防和惩治并重、损害担责和修复优先三项环境资源审判原则,以法院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和执行主业为切口,针对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依法审理自然环境侵权纠纷、权属争议纠纷、环境资源纠纷等案件,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要求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结构性改革,依法支持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切实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全力促进依法行政、织密民生司法保障网、助推诚信体系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要求从黄河全流域谋划和推进先行区建设,突出“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工作理念,进一步强化流域合作和司法协作,凝聚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合力。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王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