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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宣传要将普法责任扛在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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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旻煜  发布时间:2020-11-17 08:50:28 打印 字号: | |

 司法宣传作为法院重点工作,是法院面向社会的一扇窗口,应将普法责任扛在肩上,助力社会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人民法院肩负向社会传递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助推法治社会、法治国家建设的责任,这是“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也是国家审判机关立足审判主业所应承担的使命。司法宣传作为法院重点工作,是法院面向社会的一扇窗口,应将普法责任扛在肩上,助力社会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司法宣传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工作举措,二是典型案例。法院审理的丰富案例资源是法院推动普法工作的天然优势。不同于工作举措宣传,案例宣传应以群众的关注点、对启发民众有益的法律知识点为主。以刑事案件宣传为例,法院审判对案件具有一锤定音的终局性,对案件事实的最终认定,适用何种程序、采信哪些证据、定罪量刑的依据等信息,是法院独家拥有的普法资源,也是群众所关注的。若舍弃此类关键信息,因循守旧地一味将重点放在宣传法院日常审判举措上,将降低普法效果。

 要畅通各类信息搜集与反馈渠道,主动对接群众学法用法需求,掌握群众不断变化的兴趣点和关注点。要立足于解决具有代表性的法律困惑,回应民众关切、化解社会焦虑。要树牢司法宣传工作所要求的时间节点意识,抓住关键时机释放司法舆论引领力量,带动相关问题、困惑运用法律思维逻辑加以讨论解决,发挥办成一案、教育一片的辐射作用。

 司法宣传不是板着面孔照本宣科,要注重法言法语规范运用和通俗化解读的有机结合。将法律条文背后的原理与日常生活经验、日常伦理等联系起来思考,在符合法律逻辑和基本规范的基础上,将晦涩的法条规定转化为朴实清新的语言、鲜活可感的案例、朴素易懂的道理,寓教于案、寓理于事,不断以法律精神滋养、校正群众修为。要学会换位思考,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宣传普法,以读懂读明白为导向,深入浅出阐释审判法理、情理、事理,让司法宣传普法作品彰显司法温情和人本关怀,让群众感受法治熏陶和洗礼。

 新媒体技术突飞猛进,给司法宣传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要准确理解案例和法条精神内涵精髓,用好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等符合新媒体传播规律的新形式,增强内容形式感染力和吸引力,推动分众式传播,让法治精神以多种形式深入网络空间,赢得年轻人群青睐。要以开放的姿态拥抱新技术、用好新技术,集思广益,打造精品亮点,总结推广具有普适性的经验做法,满足群众对典型案例和法律知识的多元信息需求。

 各级法院要通过司法宣传,在众声喧哗的舆论场发出人民法院好声音、奏响法治中国主旋律。要进一步激发国家审判机关应有的责任感和担当精神,坚决将司法宣传的普法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司法宣传作品为载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引导民众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崇德向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李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