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开庭公告
陕 西 省 蒲 城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0-11-27 17:01:50 打印 字号: | |

马根良:

  本院受理权金荣诉你及路润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法院(2020)陕0526民初3096号之二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判决主文如下:由被告马根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偿原告权金荣借款3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照年利率12%,自2012年07月19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李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