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里,难得的一个暖阳高照日,几个人快步走进蒲城法院民二庭办公室,其中一个人手中拿着一面锦旗,上面写着“案结事了 胜败皆服”八个大字,原来这是民二庭历时半年最终调解结案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2016年12月27日,原告A公司与被告B公司签订《合同书》,约定原告根据被告的要求提供定制设备并由原告负责安装、调试。2017年年初,被告向原告支付了部分货款,原告将定制设备运送至被告处,但因故一直未能安装、调试。后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下余货款。该案标的较大,定制设备性质特殊,若处理不当,会给原、被告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先后两次开庭,原、被告双方争议非常大,但为了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高娜法官并未着急下判。因原告代理人远在上海,往来不便,高娜法官和助理多次通过微信电话等形式进行调解,被告表示若原告不完成安装、调试,该设备就是几百万元买的一堆废铁,原告也表示该设备是给被告量身定制的,被告不用谁也用不了。经过高娜法官的多番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均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原告派技术人员到被告公司进行安装、调试,被告积极配合。现该设备已经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
法院是纠纷解决之地,当事人产生纠纷诉至法院,并不意味着双方就站在了对立面,法官作为居中裁判者,只是通过更为专业的方式帮助当事人还原事实,理清思路,化解纠纷。打官司不是目的,案结事了才是当事人和每个法官的共同心愿,每个当事人如果都能放下成见,本着解决纠纷的目的,法院也会尽力帮助当事人达到相对满意的结果。定纷止争,守护公平正义,我们一直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