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开庭公告
陕 西 省 蒲 城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0-12-16 11:11:45 打印 字号: | |

郄艾军:

  原告李倩娃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无法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陕0526民初21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驳回原告李倩娃的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兴镇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李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