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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纪念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二十五周年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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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12-31 10:13:04 打印 字号: | |

本报北京12月29日电 (记者  孙  航)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二十五周年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及答记者问详见今日三版)。案例共25件,以时间先后排序,概括反映了国家赔偿审判工作的发展历程。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赔偿委员会主任委员陶凯元及赔偿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介绍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发布会。

 “这25件典型案例,是25年来国家赔偿审判事业这棵大树结出的最具代表性的25颗果实。”陶凯元介绍,此次评选主要选取了在保障人权、规范公权方面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和标志意义,或者对于完善国家赔偿制度具有法律适用规则意义的案例。透过这些案例,可以从人民法院审判实务的视角,看到国家赔偿制度从落地生根到发展完善的过程。

 其中,包括目前能够确认的最早申请国家赔偿、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依据国家赔偿法审理并决定赔偿的国家赔偿案件——秦德义案,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的首例国家赔偿案件——王建中案,较早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赔偿案件——佘祥林案,发生在2010年国家赔偿法修正后、实施前的赵作海案,首例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国家赔偿案件——朱红蔚案等。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法院以中央关于加强人权和民生司法保护的要求为基本遵循,加大人权保障和涉产权保护的力度,妥善审理了“张氏叔侄”、呼格吉勒图亲属、聂树斌亲属等一批刑事赔偿案件,以及沈阳北鹏公司、泸州天新公司、丹东益阳公司等涉产权保护赔偿案件。这些标杆性案件均入选此次25件典型案例。

 进入新时代,人民法院在国家赔偿审判工作中提出“当赔则赔”“把好事办好”的新理念,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赔偿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入选的黄凤亿案就精准诠释了新时代国家赔偿审判新理念。

 据悉,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在各级法院推荐的基础上,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等参与评选,最终筛选评定。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25年来,全国法院依法审结各类国家赔偿案件约22万件(包括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2019年全国法院审结的国家赔偿案件数量是1995年的约11倍。党的十八大后的近8年间,全国法院依法审结各类国家赔偿案件占25年来审结案件总量的一半。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李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