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张某,因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院不便于到云南省你所服刑的监狱进行调解、开庭,本院已向你邮寄送达了民事起诉状副本、案件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相关诉讼材料,由狱政科向你转交……”
这是家事法庭受理的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这个案件的特殊之处在于被告正在云南省一所监狱服刑,开头是以书信方式给被告所写的一段话。从原告王某的陈述中我们了解到:妻子王某与丈夫张某于2012年结婚,婚后生育了两个可爱的女儿,家中经济条件还不错,一家人过着幸福的小日子。谁知张某交友不慎,2018年张某在牌局上结识了一个“好哥们”,表示要带张某去云南找个挣钱快的工作,张某便轻信其言来到云南省,一到便被“好哥们”胁迫运输毒品,后在运输过程中被云南省警方逮捕,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王某称其丈夫其实并不坏,但因经不起诱惑,才走到了今天。王某之前探监的时候张某就称其现在很后悔,觉得对不起她和家人,不愿再拖累王某和孩子,让王某起诉离婚。
家事案件不同于其他类型案件的审理,更多了些“人情味”,尤其是被告在监狱服刑期间,法官更愿意面对面的平稳处理案件,去了解被告的真实想法。但考虑到疫情尚未完全消除,云南又距陕西千里之遥,经过再三斟酌,法官决定先将应诉材料、起诉状等邮寄给监狱狱政科,让其转交送达给张某,看张某对于婚姻及子女抚养是什么意见。半个月后收到了张某的回复,他以书面形式把自己对于婚姻的意见写了下来,法官这才决定通过“书信形式”组织调解。随后先通知王某,把张某的书面意见向其反馈后用调解笔录对协议进行了确认,后以“书信形式“向张某邮寄了调解协议,预留出需要张某签名确认的位置,用铅笔画圈标记,让其确认。就这样在监狱与法院两地之间往返了几次后,终于将这起离婚案件顺利调解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