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学伟、康海蓉:
本院受理原告常县奇诉原学伟、康海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陕0526民初24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被告原学伟、康海蓉清偿原告常县奇白豆款105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二月四日
原学伟、康海蓉:
本院受理原告常县奇诉原学伟、康海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陕0526民初24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被告原学伟、康海蓉清偿原告常县奇白豆款105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