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干警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扎实推进清廉法院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对人民法院而言,就是要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提高干警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扎实推进清廉法院建设。
一是开展专题警示,把好教育关。“以案释法、以案释纪、以案释德”警示教育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司法工作新要求的重要举措,是着力解决法院队伍建设突出问题、实现法院工作新发展的现实需要。警示教育活动的关键在于预防,将有形的案例转化为无形的党规党纪。通过身边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活动,避免个别干警参与警示教育活动时,心不在焉做“看客”,错把警示当“故事”。同时,通过明确纪律红线、法律底线、政策界线作为警示教育的核心,将党纪党规转化为行为约束。
二是防控源头风险,把好廉政关。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是规范公权力行使的内在要求,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的有效措施,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创新举措。通过梳理廉政风险防控点,为全院各部门、全体干警设好“警戒线”、筑牢“防火墙”,织密“防控网”。通过日常司法作风巡查、来电来信投诉等多渠道全面发现涉及廉政风险问题及时预警、及时校正、及时纠错。
三是梳理交往“雷区”,把好“亲清关”。法官和律师同循法律思维、同持法治理念,共同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共同化解矛盾纠纷,都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官与律师之间应该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监督,形成良性互动,树立“既亲和、又清正”的理念,共建“亲中有清、亲清有界”的和谐司法关系。通过自我不正当交往的排查和承诺书签署等活动,在法院干警与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之间交往的“雷区”和“安全区”,为彼此之间架构起了“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司法环境。
四是紧抓日常提醒,把好“业外关”。通过警示教育日常化、经常化、无死角、无空白,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将警示教育抓在平常、融入日常,让每名干警做到思想先行、防患未然,使违纪违法问题无所遁形、止于未萌。在周末、节假日前向干警、特邀调解员、特邀监督员、人民陪审员推送廉政格言、廉政警句、廉政故事,并不定期地推送各地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此督促大家在“八小时外”增强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筑牢思想防线,克服浮躁心态、麻痹心态、侥幸心态,坚守廉洁底线,把好权力关、约束关和人情关,净化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真正做到“心有戒尺,行有所止”。
对干警个人存在的“微问题”及时予以“微关注”,适时采取“微监督”,防止干警身上的“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引导干警在意识上知敬畏,在内心中存戒惧,在行动间守底线,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司法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