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的耐心调解,为我们化解了纠纷, 解决了问题”。桥陵镇索女士的儿子将一面“秉公执法暖人心 倾心调解化纠纷”的锦旗送到了蒲城法院城关法庭工作人员手中,并连声道谢。
2020年5月22日,索某骑电动车经过马某的养鸡场时,被马某放养的狗追赶,躲避不及摔伤在地,造成索某受伤住院。后经村干部调解,马某支付索某医疗费用7000余元,但对索某的其他损失不同意赔偿。索某向蒲城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诉前鉴定,案件受理后,城关法庭王淼仔细询问双方事情发生的经过,了解案件情况,认为有调解的基础,只不过双方现在都在气头上,互不相让,如果鉴定,不仅会加重双方当事人的经济负担,也不利于矛盾的彻底化解。再者毕竟原、被告系同村同院的邻居,以后还要在一起生活、见面。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又从情、理、法各个角度分析利弊,原、被告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马某一次性赔偿索某13000元,双方握手言和,索某撤回起诉。
蒲城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始终坚持群众立场,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困难,灵活办案方式,想方设法减轻群众诉累,真正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成效体现到优质高效的案件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