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向群众提供更加周到、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4月9日,蒲城法院民事审判一庭走进桥陵镇后泉村,成功化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把服务送到了年过七旬的原告家门口。
2020年9月10日,宋某驾驶小型轿车因操作不当,与刘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案件标的虽小,但双方矛盾较大,刘某之子认为宋某庭前给其打电话存在言语侮辱行为,情绪激动;而宋某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的事实及责任划分持有异议,认为刘某“狮子大张口”,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庭审结束后,考虑到刘某就其车辆损失存在举证困难的情况,即使判决结案,也不能一次解决纠纷。从庭审情况得知,宋某认可事故发生后刘某驾驶的车辆确实受损,但刘某未能对其车辆具体损失情况有效举证,被告保险公司亦对车辆损失不予认可。办案法官以此为突破点,在稳定当事人情绪的前提下,主动引导,巧妙利用“村两委会”成员调解力量,合理确定了车辆损失金额,促使刘某、宋某、保险公司三方达成调解一致意见。原告之子最后也“一笑泯恩仇”,矛盾最终得以成功化解。
庭审结束后,法院干警还向周围群众发放了《民法典》宣传手册,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及咨询服务。此次“五进”审判进乡村取得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也将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成果转化成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