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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减掉的是半费  倍增的是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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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建魁  发布时间:2021-05-11 18:26:09 打印 字号: | |

为减少群众诉累,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蒲城法院近日推出诉讼费减半交纳制度。

以往当事人在立案时,须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交纳每个案件的全部受理费。案件受理后,法院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分普通程序及简易程序两种程度办理。而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的规定,按简易程序审理及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仅收取一半受理费。现实中,基层人民法院所受理的各类民事案件绝大部分争议不大且事实清楚,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相当一部分案件又能在审理中达成协议而以调解方式结案,即意味着这些案件在案件审结后要办理退费手续。

法院办理退费手续,需当事人提供原交费票据、裁判文书、身份证明、银行卡等材料,财务部门还要重新开具票据,手续繁琐,有的当事人因材料不全还需多次往返,一度引起群众些许不满。这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蒲城法院开门纳鉴,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出台了立案时收取半费的决定。

减交费用制度,目的是给当事人多减负,让当事人少跑路,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看到这一制度的实施,来法院办事的群众及代理人由衷地感叹,法院这是减掉了半费,收获了民心!


 

 
责任编辑:李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