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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而丰不如养之厚 悔之晚何若谨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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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魏华 赵小军  发布时间:2021-05-14 10:44:13 打印 字号: | |

“水有源,树有根,儿女不忘养育恩”。赡养老人,无论是基于道德还是法律,都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总会出现子女因为各种原因而不赡养父母的情况。

老张夫妇八十高龄,膝下子女四人。老人虽未患有疾病,但由于年老体弱已经丧失劳动能力,土地也已交给儿子耕种,没有经济来源且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的两位老人一气之下将子女们告上法庭。张二子声称其小时候未得到母亲的关爱,并以此为由不愿意履行赡养母亲的义务,平日对母亲的照顾与问候几乎没有。张四子称可以照顾一位老人,但不能满足两位老人共度晚年生活的需求。张一女与张三女均认为自己是出嫁的女儿,各自已经有了独立的家庭、有了自己的子女以及孙子女,因为要照顾小孩所以无法分心同时照顾两位老人。老张夫妇为了能够“团聚”无奈之下一起住进了果园边的小土房(该土房属于危房,老人居住其中危险性极高)。

法律是冰冷的但法律人又是有温度的。家事法官深知农村地区赡养案件不能简简单单的按照法律规定作出一纸判决,为了将老人的赡养问题落到实处,法官共三次到老人居住地的村委会以及被告家中了解子女们的居住状况以及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耐心劝解张家兄妹并询问老人的真实意愿,尽最大可能使老人以自己认为最舒适的方式安度晚年。最终,经过蒲城法院家事法官的不懈努力,八旬老人的赡养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房间干净明亮,老人脸上的皱纹也渐渐舒展开来。最后一次来到张二子家时,看到这一幕的法官才放心离去。

法官寄语:都说“子欲养而亲不待”是作为子女最大的遗憾,但“亲尚在而子不养”是作为子女最大的不该。生命是一个轮回,生老病死是不可违抗的自然法则,年幼时我们喜欢拉着父母那厚实、温暖的手掌,那么在父母年老时,子女应该成为父母身后强有力的支撑。“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望每位子女都能怀有感恩之心,成为父母老去时温暖的依靠。


 
责任编辑:李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