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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三个服务”功能 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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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9-25 14:41:30 打印 字号: | |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最基层的单位,是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重要平台,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人民法院应把加强人民法庭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战略部署的关键抓手,不断提高基层司法能力水平,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好社会稳定。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等工作。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切实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2021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人民法庭坚持“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的工作原则。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最基层的单位,是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重要平台,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人民法院应把加强人民法庭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战略部署的关键抓手,不断提高基层司法能力水平,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好社会稳定。

    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使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看,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人民法庭面向农村,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保障,是新发展阶段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使命。当前,各地正以最高标准助力乡村振兴,努力打造乡村振兴新典范,为人民法庭更好发挥服务“三农”、服务乡村优势提供了重大契机。人民法庭要依法妥善化解特色农产品产销纠纷,运用“午间法庭”“时令法庭”等形式加强农耕、秋收等时节普法宣传,筑牢原生态好物产、销司法保障。紧扣文旅融合、创意赋能现代化旅游业发展重点,扩大在A级以上景区的旅游巡回法庭、法官工作室布点范围,妥善处理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等新业态纠纷。充分发挥当地乡贤法官工作室、特色人民法庭等职能作用,依法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持续打造地域法治品牌。完善生态巡回法庭运行机制,依法妥善审理环境资源案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司法协调联动机制,保障江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向试验区升级拓展,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保驾护航。

    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是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职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的基础在基层。”人民法庭面向基层,是司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前沿,在促进基层依法治理方面承担重要职能。随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推进,人民法庭受理民商事案件数量上升,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中作用明显,是服务平安、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应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诉讼与非诉讼衔接,同步推进诉前调解、诉中化解、判后息诉、以案释法各项工作。继续推广“作退一步想”法官工作室、“法庭+司法所+派出所+N”等特色机制,依托基层党委、政府平安建设考核、创建“无讼”乡村社区等,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要织密设置合理、覆盖广泛、运行快速的多元解纷网络,广泛吸纳五老、乡贤、人民调解员、村两委等人员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进一步提高基层自治能力和水平,实现将纠纷化解在萌芽、消灭在基层。

    积极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是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人民法庭制度是人民司法依靠人民、联系人民、便利人民优良传统最直接的体现,面向群众、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是人民法庭义不容辞的责任。乡村交通不便,外出务工人员流动较大,乡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居多,大力推广人民法庭信息化深度应用,推行适老,简易、便捷的诉讼模式是必行之举。应根据各地区特点,全力推进乡村综合性法庭诉讼服务提档升级,建立“一站式”诉讼服务站,持续完善跨域立案、在线调解“线上”服务和上门立案、巡回审判“线下”服务,方便当事人随时随地办理诉讼业务。充分结合近年来城镇化发展特点,针对婚姻家事、金融借贷、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突出问题,继续探索完善金融审判巡回法庭、少年法庭与人民法庭专业化审判的机制衔接。进一步推进繁简分流,扩大文书电子送达范围,针对继承纠纷、机动车交通责任事故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多发易发纠纷推广适用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等简易法律文书,有效提升司法效率,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李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