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应该体面谁都不要说抱歉……”有首歌的歌词这样写道。恋人如果不能步入婚姻殿堂,好聚好散是对彼此最好的结局,但现实中也有“不体面”的分手。蒲城法院受理的这起案件,就是一对情侣在结束恋爱关系后,女方将男方告上法庭,要求男方返还恋爱期间向其借款 10000 元。
王某(女方)与林某(男方)曾是男女朋友关系,二人在恋爱期间,微信账户发生了多笔资金往来。王某称2019年5月份林某向自己提出借款 10000元的要求,她通过微信向林某转账 10000元,后来二人分手,自己多次向林某催要,但至今都未归还借款。林某则表示这是恋爱时王某的赠与,自己不欠王某的钱……
就在二人争执不下的时候,案件承办法官通过对二人微信聊天记录的查看,发现林某在微信中给王某明确说明是借王某 10000 元,并在分手后俩人多次的聊天记录中显示,林某不止一次的向王某表示会归还,但至王某起诉,林某尚未归还,双方具有借贷合意。
经法官释法明理,耐心细致调解,二人念及曾经的缘分最终达成还款协议。
法官寄语:情侣之间的红包、转账相对特殊,在恋爱期间的转账支付,并不足以一概否定双方存在的借贷关系。在使用微信、支付宝等工具转账时,可在附言栏目里备注好钱款性质,尽量要留存相应的借贷合意凭证,即通常所说的“借条”,减少后期出现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