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开庭公告
陕 西 省 蒲 城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1-11-22 10:47:33 打印 字号: | |

高会爱、李会侠、郑家满:

本院受理原告田永德与被告王沛尧、高永旗、王芳侠、高会爱、李会侠、郑家满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原告田永德不服一审判决,向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田永德上诉请求:1、请求依法撤销蒲城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陕0526民初737号之一民事裁定; 2、指定蒲城县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3、二审案件受理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     

    特此公告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责任编辑:李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