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0日,大年初十,党睦法庭来了位老人,是去年法庭审结案件当事人。原来2021年他作为原告起诉了个案子,在党睦法庭的主持调解下,与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年底给钱,眼看着年都快过完了,可被告却迟迟没有履行案款,老人着急不知道如何处理。
在了解了老人的意图后,秦法官先告知他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以及需要携带的材料,但考虑到案件是调解结案,被告自觉履行的可能性较大。如果被告自觉履行,那么就能够省去老人路途周折、立执行案件、花钱写执行申请书等麻烦,所以秦法官又让老人等待一下,并立刻安排书记员联系被告,询问被告是否能够尽快履行。在得到被告肯定答复后,当即就安排被告履行案款。
老人拿到案款后,高兴地对党睦法庭工作人员说:“谢谢你们,这可让我少花了多少钱,少跑了多少路!我就信你们!”
办案心得:
虽然这次额外“执行结案”并不能体现在我的工作业绩里,但作为一名法官,为群众办实事就要用心、用力、用情为当事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让当事人少跑路,少花钱,少花时间,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司法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