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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送达裁定书 开启审判新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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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彦成 刘阳红  发布时间:2022-02-17 18:16:00 打印 字号: | |

虎年工作要使出“虎劲”、虎虎生威,同时也希望能如虎添翼。这不2022年1月1日施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电子送达的规定,对破解“送达裁判文书难”提供了法律依据。大大提高了办案的效率,缩短了办案用时,也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被告李亮因拖欠原告老马的劳务费被起诉到兴镇法庭。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小刘助理第一时间与被告李亮取得了联系,李亮对拖欠老马的劳务费无异议,但是称自己在外地工作,暂时回不来。为此,小刘助理通知原告到庭,利用微信平台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通过微信当即履行了案款,原告随后撤回起诉。在《民事诉讼法》修改之前,法官需要向当事人送达纸质的民事裁定书,一般在外地的当事人,需要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这样耗时较长。现在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已施行,法庭经当事人同意后,通过微信的方式向被告送达了电子版的民事裁定书,对方也确认收到,自此案件审结。这是兴镇法庭首例电子送达裁定书的案件,通过该案,大家真真切切感受到“让数据多跑路”的便利。被告李亮通过手机操作,不出门完成了诉讼事务,其也通过微信向法庭高效的工作表示感谢。大家表示要加强新法的学习与适用,提高审判业务的本领,为人民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条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责任编辑:李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