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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最高法发布依法审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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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3-02 08:53:34 打印 字号: | |

本报北京3月1日电 (记者 孙 航)为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准确适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规定,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法治意识,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典型案例(全文及答记者问见四、七版)。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刘竹梅,环资庭二级高级法官刘小飞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发布会。

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作为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方面,加大司法惩治力度,依法审理了一批固体废物污染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刘竹梅介绍,本次发布选取的都是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生动案例,涉及医疗废物、过期药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垃圾、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洋垃圾”等各类固体废物污染问题,涉及面较广,与老百姓日常生活环境密切相关。

其中,重庆某医用输液瓶回收有限公司、关某岗、陈某林、李某芳等非法处置医疗废物污染环境案,涉及非法处置医疗废物污染环境行为,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的同时,一并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的刑事责任。刘竹梅表示,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医疗废物处置压力不断增加的情况下,该案所体现的对非法处置医疗废物行为决不姑息的司法态度,有助于警示上下游相关的医疗机构、企业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处置医疗废物,避免因不当处置引发公共健康风险。

人民法院贯彻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要求,通过依法惩处非法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例如,典型案例中的陈某勤等13人焚烧电子垃圾污染环境案,人民法院对非法收购、处置、冶炼电子垃圾等各犯罪环节行为人实施全链条打击,推动电子垃圾依法有序回收利用,保障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制度的落实。

值得一提的是,典型案例涉及了较受关注的新能源汽车电池处置问题。在司徒某戌等4人非法倾倒毒性工业固体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中,人民法院依法惩处非法处置新能源汽车电池材料毒性工业固体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行为,有利于防范环保产业发展过程中的污染环境风险,推动环保产业绿色健康发展。

此外,典型案例对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也起着积极引导作用。在山西某生化药业有限公司、田某坡等非法处置过期药品污染环境案中,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违反无害化处理规定,私自倾倒、处置过期药品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助于警示社会公众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法定义务,引导全民参与、人人动手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置。

“固体废物量大面广,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行动。”刘竹梅表示,人民法院坚持多元共治,通过相关案件的审理,推动构建全社会共同治理共同保护格局,提升全社会防治固体废物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

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诉陕西省西咸新区某管委会不履行环境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中,人民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职,有效保护了文物遗址生态环境,充分体现了生态环境多元共治的积极作用。丽水市绿色环保协会诉青田县某废油回收再利用加工厂、胡某泉等非法倾倒废渣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中,人民法院充分考虑环境损害修复的急迫性,发挥司法职能,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实现各方主体共同参与、共同协作、共同治理,促使受损生态环境及时有效修复。

刘小飞介绍,为贯彻实施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完善污染防治预防性、惩罚性、恢复性裁判规则。“今后,人民法院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加强顶层设计,健全裁判规则体系,加强环境资源案例指导,强化流域区域系统治理,持续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李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