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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薛志国:“执行+宣传”两条腿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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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3-06 10:08:54 打印 字号: | |

 “我在履职过程中,特别关注法院执行工作。因为执行工作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既关乎法院的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也关乎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能否实现。”日前,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怀柔分公司管理部经理薛志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薛志国曾受内蒙古赤峰法院之邀观摩过几次执行现场,其中一个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让他印象深刻。当时,被执行人生活确实遇到了很大的困难,执行干警只好努力做申请执行人的工作,希望申请执行人考虑实际情况作些让步,但申请执行人坚决不同意,执行工作因此陷入僵局。

“这个案件应该属于特例,但是如果不解释清楚,会导致部分当事人存在怨言。”薛志国说,“我想说的是,在执行工作中,法院应该采取‘执行+宣传’两条腿走路的方式,一方面要加大执行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

薛志国表示,在执行宣传时,不能只是宣传如何增强执行威慑和提升执行成效,也要向公众说清楚有些案子确实存在“执行不能”的情况。要让社会公众都了解,有些案件无法执行并不是法院执行力度不够大,实际情况是有些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要通过宣传,增进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了解和理解,让社会公众理性看待法院执行工作。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李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