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安康铁路运输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快审了两起滥伐林木案件。被告人杨某、王某因自愿交纳“碳汇”补偿费用获得从宽处理,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此为陕西首次引入“碳汇”补偿方式进行生态修复的司法案件。
碳汇是指通过植树造林、森林管理等措施,利用植物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从而降低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过程。“在本案中,对于当事人砍伐林木后到补种前这段时间致使林木吸收二氧化碳等服务功能丧失造成的损害,以往的修复方式是无法弥补的,但是经过专业鉴定核算后,让当事人交纳‘碳汇’价值损害费,可以使已受损但还未植树复绿的生态环境得到补偿。”安康铁路运输法院院长王琪轩说。
据该案主审法官袁涛介绍,根据相关部门鉴定核算,杨某和王某分别交纳2088元、720元的“碳汇”价值损害费。这笔费用将用于后期植树复绿和对受损生态环境的持续性修复。
近年来,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在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时,始终坚持“恢复与修复为主,惩处与防治并重”的原则,将“惩戒、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与资源”作为办案主线。在本案中又创新了“碳汇”替代性修复方式,以灵活、多样的手段实现对受损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和修复,对警醒和提升社会公众的环境资源保护意识具有积极意义。(张军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