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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满两年就会自动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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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妙娟  发布时间:2022-03-28 09:34:56 打印 字号: | |

    “夫妻分居两年就可以自动离婚”,这种说法在网络以及自媒体平台上流传很广泛,我们在办理离婚案件的过程当中,也经常会有当事人提出这样的疑问说“我们已经分居满两年了,不是自动离婚了吗”。那么,这种说法到底有没有法律依据呢?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的是,我国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所以在法律上也不存在“自动离婚”这种说法。在我们国家,离婚只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协议离婚,也就是双方协商一致后亲自到民政部门申请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解除婚姻关系;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即双方就是否离婚、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如果认为双方符合离婚的条件后,那么会调解离婚或者判决准予离婚。也就是说,无论分居多长时间,只要双方没有去办理协议或者诉讼离婚的手续,那么婚姻关系会一直存续,是不会解除的。

    那为什么会存在分居满两年自动离婚这样的说法和误区呢,是因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四项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分居满两年只是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判断和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应当准予离婚的一种情形和考量因素。那么分居满两年一定会判决离婚吗?答案是不一定。因为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分居是指因感情不和而导致夫妻双方分开生活、各自分别居住,如果是因客观原因,比如工作、学习、培训、就医等其他因素导致分居则不属于这种情形,当然也就不能据此而判决离婚。

    其实,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中,判定夫妻是否确已破裂以及是否应准予离婚,这是一个非常综合性的问题,需要考虑到感情基础、夫妻关系现状、离婚原因、有无和好可能、妥善安排子女抚养等多种因素,分居只是众多考虑因素中的一种,而且往往需要与其他的事实相互结合、相互佐证才能够判断是否达到判决离婚的程度,不能单独的、割裂的来进行分析和判断。


 
责任编辑:李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