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莉萍:
原告孙小莽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孙小莽起诉要求:一、依法判令被告退还原告33000元;二、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7月11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