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的刘奋斗,年过不惑,经过多年的奋斗积攒,终于购买了花好月圆小区的新房一套。为了尽快住进新房,他便选中了美美装修公司,又火速签订了装修施工合同,并预付了装修款。就在他翘首以盼入住温馨舒适的新房时,装修事宜却因种种原因,缓慢进行了一年多,入住新房的愿望也化为泡影。无奈之下,刘奋斗将美美装修公司诉至法院。
案件由城关法庭承办。庭前,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美美装修公司称,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公司经营周转困难,再加上公司和工人之间又存在矛盾,造成工期延长,但表示可以尽快安排其他工人继续装修。刘奋斗则委屈地说道,被告不讲诚信,当时说好工期二十天,买房是为了孩子上学,现在自己都租房一年多了,房子至今没装修好,孩子上学也很不方便,因此,坚持要求解除合同。双方僵持不下,调解无果。庭审中双方能够确定未完成部分的施工范围,但对该部分的价款争议却很大,又都不同意鉴定。考虑到本次装修历时较长,又考虑到原、被告的处境,法庭安排助理小杨勘察了现场,对完成部分和未完成部分由原、被告进行了确认,并制作了详细的笔录。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小杨走访了解了小区内其他业主的装修情况,调查了几家装修公司同类情形下的价款估算,根据市场行情,后根据原、被告意见,综合确定了未完成部分的装修价款。在此基础上,经过法官再三耐心调解,在办案人员不懈的努力下,最终双方各让一步,达成调解意见,美美装修公司同意解除合同,并退还刘奋斗预付装修款23000元,案结事了。目前,美美装修公司已退还了装修款。
近年来,城关法庭响应号召,结合“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耐心积极解决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努力让每一个当事人在案件中感受到法律和情理的温度,实实在在地为当事人纾困解忧愁。
(编者注:文中涉及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