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法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法庭立案工作的通告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节约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蒲城县人民法院已在兴镇人民法庭、党睦人民法庭、罕井人民法庭、孙镇人民法庭开设一审民事案件立案窗口,当事人或代理人可以到所属四个人民法庭办理立案和交费事宜,亦可以在本院立案庭办理相关事宜。
基层人民法庭立案管辖,一般适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原告起诉时,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庭递交诉讼材料,由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庭进行立案受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日
附基层人民法庭立案窗口地址及电话:
1.孙镇人民法庭:蒲城县孙镇西禹路以北将军大道中固石油加油站北200米。电话:0913-7888877。
2.兴镇人民法庭:蒲城县106省道与桥陵路交叉口西南侧。电话:0913-7461006。
3.罕井人民法庭:蒲城县S201蒲白矿区沉陷治理工程安居小区东南侧约220米。电话:0913-7578676。
4.党睦人民法庭:蒲城县民七路与201省道交叉口东北150米。电话:0913-7194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