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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秦锐士·2023集中执行系列报道之七】从抗拒执行到主动腾房 看看法官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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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6-01 09:20:57 打印 字号: | |


“谢谢你们,你们辛苦了!”5月30日下午,当执行法官把房屋钥匙交给申请执行人王某时,标志着因民间借贷纠纷而引发的一件执行案件执行完毕。

苏某因做生意周转,从王某处借款20万元,并约定了利息。后苏某无力偿还,王某便将其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苏某限期偿还王某借款20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案件进入执行后,执行法官查明苏某长期在外,下落不明。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苏某在县城的房屋。由于苏某依然未履行判决义务,法院将其房产依法进行了评估并实施拍卖,经一拍、二拍、变卖等程序,该房产均因无人购买而流拍。按照执行程序,该房产可以以物抵债。但申请执行人王某以房价太高,自己无能力支付房屋差价款,一度表示不愿意以房抵债,后经执行法官多次做工作,申请执行人才终于同意接收该房产,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房屋差价汇入法院执行账户。然而被执行人苏某虽然长期不露面,但该房屋内居住的还有其妻与女儿等一家人,且房屋上下三间两层除居住外,还存放许多的小百货商品,强制执行起来仅清点工作就费时耗力,加之其家人一直有抵触情绪,如果强制执行,势必增加对抗因素,增加司法成本。经执行法官多次上门释法明理,做思想工作,告知拒不腾房的法律后果,其妻及家人终于从消极抵触到积极搬迁腾房、交房,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拍卖腾迁房屋是执行工作中矛盾比较集中,对立情绪比较激烈的环节,更是胜诉当事人实现债权和落实善意购买人权益的最后环节,只要我们措施到位,法律讲透,道理说清,通过不懈的努力,就会取得各方满意的执行效果。

 
责任编辑:李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