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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进乡村 多元调解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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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6-02 15:10:18 打印 字号: | |

近日,蒲城法院兴镇法庭前往该辖区一村委会巡回审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通过“法庭+村干部”的调解方式,就地化解了一起邻里之间因下雨排水引起的纠纷,使双方消除积怨,维护了和谐的村民关系。

原告范某与被告马某系同村村民、邻居关系。去年因当地降水较多,马某的房屋已部分拆除且老旧失修,常年无人居住,造成雨水堆积,为防止积水危及自身房屋安全,范某对自家房屋进行了加固修缮,马某认为范某加固的位置占了自家地界,遂进行了阻挡,为此双方产生分歧,范某提起诉讼,请求判决马某不得阻挡自己实施加固相邻房屋墙边的行为。

案件到兴镇法庭后,考虑到双方系邻里关系,为妥善解决矛盾,承办法官勘验完现场后,当即前往村委会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村干部表示此事村上进行过多次调解,没有成功。随后村书记将一行人带到马某家中,马某亲属表现出了极大的对立情绪,调解工作无法进行。承办法官深知一纸判决难以实质化解纠纷,在与村书记沟通后决定择日在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并再次组织调解。      当天,村书记和几个村干部早早就在村委会等候,原、被告双方也都带了各自的“亲友团”到场,各说各有理,眼看要起争执,为防止双方家庭、家族间矛盾升级,法官当即决定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村书记从情理入手,拉家常、讲情份,结合乡情民俗耐心劝说,法官和助理小吴则趁热打铁,从法律规定、诉讼成本等多角度进行利害分析,耐心为当事人梳理案情、释法明理,劝解双方珍惜亲戚邻里关系,引导双方以互谅互让的态度化解纠纷。最终,在村干部的大力协助下,马某当即拿起农具前往宅院填土护墙,范某亦申请撤回起诉,至此,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案件的成功调解,是兴镇法庭积极践行“枫桥法庭”的一个缩影。自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以来,兴镇法庭充分运用巡回法庭、一庭两所等方式,发挥巡回法庭入乡村、接地气的特点,通过实实在在的举措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高司法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责任编辑:李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