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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现场】立冬后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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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肖旭  发布时间:2024-11-14 15:50:24 打印 字号: | |

   天气逐渐转凉,但蒲城法院的执行行动依然“保持高温”。11月9日周六7:00,蒲城法院大楼前警灯闪烁,执行干警集合完毕,“陕亮执行·2024 东秦利剑”之冬季集中执行正式拉开帷幕。

    7:35,在申请执行人于某与被执行人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干警在张某家中见到了张某的妻子。

    “我老公人在外地,很久没有和我联系了,我最近也一直在找他,你们要是找到了通知我一声……”。

    打开卧室门后,床上躺着一名男子,而张某妻子此时依然狡辩:“床上这个人我不认识。”如此滑稽的一幕已使本案露出破绽。

    最终,执行干警确定床上的男子就是本案被执行人张某,并将张某拘传至蒲城法院,告知其必须履行判决义务,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张某联系其朋友将本案案款28500元全部予以缴纳。

    时间轴拉到08:01,执行干警叫醒了正在睡觉的老李。

    在执行干警表明身份与来意后,老李称:“我是贫困户,没钱支付女儿的抚养费。”

    被拘传至蒲城法院后,老李表示与孩子母亲之间存在矛盾,所以才拒绝支付女儿的抚养费的。 

    “老李,你和我年龄相差不大,你有子女,我也有子女,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执行干警以自己也是一名父亲的身份,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最终被执行人老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即履行了本案全部案款,并表示以后每年按时支付女儿抚养费,该案执行完毕。

    “扣除法院冻结我银行卡的金额,剩余案款我现在补齐”。被执行人苏某向蒲城法院履行了全部案款10558元。

    原来,被执行人苏某曾与申请执行人何某达成协议:由苏某在其承包的土地上为何某设立土地经营权。后苏某未依约交付土地,经法院审理作出民事调解书,确定由苏某向何某交付土地并退款10500元。调解书生效后,苏某仅向何某交付了土地,案款一直未予退还。

    最终,经执行干警现场说法,明确拒不执行的后果,被执行人苏某打开了心门,通过电话告知执行干警其位置,并在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将剩余案款如数缴纳,案件顺利执行完毕,所以就有了上面的画面。

    本次集中执行共出动干警42人,警车8辆,拘传16人,拘留6人,执行完毕19件案件,查封房产1处,执行到位金额468000元。

    接下来,蒲城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亮利剑、出重拳,用看的见的执行成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蒲城法院的执行故事也将一直延续……

 
责任编辑:李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