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了今天的庭审,让我深刻认识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话的重要性,也认识到醉酒驾驶的危害性,不仅影响自己也会影响家人,真正是害人害己,此次庭审对我们这些学员来说很有教育意义。”一位驾校学员在旁听完庭审活动后感慨地说到。
为强化广大司机安全驾驶意识,从根源上降低危险驾驶行为的发生,践行惩治与预防协同、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轻罪治理现代化理念,蒲城法院刑事审判庭积极创新普法形式,于近日走进驾校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其中驾校学员、交通警察40余人旁听庭审。
庭审现场,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次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依法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经过法庭审理,被告人赵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法庭当庭作出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赵某某犯危险驾驶罪,拘役一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
庭审结束后,蒲城法院干警联合交警同志分别向旁听的学员开展法治宣讲,发放“拒绝酒驾醉驾 安全文明出行”、平安建设等宣传彩页,解读了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社会危害、法律后果,并回答了学员提出的相关问题。众多学员也纷纷表示,这样“零距离”的法治教育效果显著,远超平日亲友的劝导,日后定会将交通规则牢记于心,珍视生命,确保每次出行都平安顺遂。
以案为鉴知敬畏,安全驾驶你我他。此次庭审走进驾校,让“准司机”们感受到司法审判的庄重与威严,实现了“旁听一案、教育一批、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也再次敲响了安全文明驾驶的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