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3日电(记者 王丽丽)设立国家公园、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示范引领作用,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人民法院守护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典型案例(案例全文见七版)。
本次发布的6件典型案例是在大熊猫国家公园、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武夷山国家公园、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区域发生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破坏森林和矿产资源,企业依法退出补偿等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坚持最严法治。近年来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数量逐步下降,但一些重点领域的犯罪依然多发高发。案例一即韩某公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中,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环境刑事司法的打击、震慑、预防、教育功能,依法惩治在国家公园区域内实施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体现了以最严法治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决心。案例六即上饶市人民检察院诉万某勇、南昌市某矿业有限公司民事公益诉讼案中,人民法院在生态破坏行为人已被另案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通过依法审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判令行为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全面追究破坏生态法律责任。
二是统筹绿色发展和民生保障。2024年6月1日起施行的《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明确规定,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对在依法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开展生态保护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补偿。案例二即荥经县某水电站诉四川省荥经县发展和改革局等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中,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因划定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需要退出经营的水电站补偿案件,判令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补偿的法定职责,依法保护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国家公园区域内相关经营主体有序退出,妥善平衡绿色发展与民生保障的关系。
三是服务“双碳”目标。国家公园建设是应对生物多样性丧失和气候变化,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举措。案例三即福州某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诉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解除政府采购合同案中,人民法院支持和监督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依法履职,确认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为实现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目标而订立的行政协议效力,平等保护各方利益,及时破解合同僵局,促进国家公园保护和管理,协同推动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应。案例四即谢某军失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人民法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坚持生态修复优先,通过综合考量行为人积极按照作业设计在指定区域先行补植修复等情节,依法适用缓刑并判令行为人承担异地植被恢复责任,及时恢复森林固碳增汇生态功能,对于司法服务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具有积极意义。
四是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地刚性约束制度。人民法院协同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贯彻落实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工作要求,不断加大对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案例五即三亚市人民检察院诉某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民事公益诉讼案中,人民法院针对被告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区林地、严重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的行为,依法判令其承担生态服务功能损失、林木资源损失以及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有力维护了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生态廊道建设。